罗岑宵听完,就没再理会沙发上的男人,转而轻手轻脚的走向里间的病。 洁白的大上有杯子散的堆在那里,显然在不久前,有人在上面坐过。 而被褥的一边,是跟单颜融为一体的动物绒,上头一只体型不小的萨摩正趴在那里酣睡。 罗岑宵:“???” 一条狗? 孩子呢? “可吧,睡着的时候特别可,醒着就蠢的一比总是闹,”霍诵承不知道什么时候跟在她的身后,正用一种溺的口吻在评价上的小狗。 罗岑宵一下子就明白过来了。 之所以发错那么多微信表情是因为狗爪子在屏幕上点。 之所以说我的儿子是因为狗如子。 之所以骗她来这里是因为她蠢又好骗。 她什么都明白了。 而身后的男人却没有停下来,继续洋洋得意的道:“不过我霍诵承的东西,哪有一样是不好的。小家伙跟了我三年了,换算成人类的话也是个帅小伙了。” “喂,萝卜,你觉得呢?”他见她没有反应,也有些奇怪,用手指戳了戳她的肩膀。 她依旧站着,没有一点反应。 霍诵承觉得不对劲,走了两步,站到她面前,才发现她眼眶通红,鼻子也是一点浅浅的红,鼻翼微微翕动着,似乎在极力忍耐着不让眼泪出来。 霍诵承大惊失,这是怎么了?至于吗?因为一条狗就哭了? 他最见不得女人哭,因此难得有些无措的抓了抓头,“你怕狗啊?他很乖,而且睡着了,不会把你怎么样的。” “罗岑宵,你傻了啊,说句话行不?你这是想干嘛,扮演木乃伊啊!” “我擦,不会是鬼附身了吧!你受情伤了?” 她伸手了眼眶,缓解那种酸涩的觉,声音也是哽咽的:“骗人让你很得意是不是?大明星?” 霍诵承没见过这样的她,或者说没见过这样的女人。 身在娱乐圈,是,什么环肥燕瘦没看到过,但无一例外,她们的面孔于他而言都是陌生而模糊的,不管有多美、灵、可、娇俏,他只要一眼,就能看出她们究竟是垫了山、填充了额头还是做了下巴。 妆容也总是很妥帖而致,更像是一层面具,隔绝了人与人之间最原始的接触。 可是眼前这个女人,粉黛未施,两个黑眼圈挂在眼下,像是好几天没睡过好觉了。 但偏偏皮肤好的要命,孔细不可见,因为愤怒和哀伤,透着淡淡的粉,如同挂在枝头的水桃,眼睛里含着泪水,怒气冲冲的望着自己,似乎在等待一个道歉。 从第一面到现在,如果说用一个词来形容她的话,霍诵承觉得比起灵动二字,排在第一位应该是——倔强。 那是他从未见过的倔强,这让她颖而出,职业的让他意识到,这是镜头最需要的脸孔。 这也是宝藏,一旦被挖掘,她会成为最炙手可热的星。 但眼下,他倒不愿意去想这么多,因为这样的她,居然让他第一次觉得需要说一句“对不起”。 …… 三十分钟后,两人在沙发上坐着,而萨摩从上跳下来,又趴在了霍诵承的腿上,姿态舒适,小公举一样半眯着眼睛。 罗岑宵伸手顺着狗狗的,既温暖又舒适,还散发着沐浴的甜香,真是一个天然无污染的暖手宝。zgXxH.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