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传闻的,说林心瞳可能成为太子妃,不管传闻真假,都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张坛才不会对林心瞳跟其他人的关系嚼舌。 之前张坛给易云碧灵丹,说到林心瞳的时候,张坛都是传音给易云的,也是为了不让其他人听到。 第一百二十四章 英气人 神国大选结束后的第二天,易云的册封仪式,开始了! 张坛找到了易云,首先映入易云眼帘的,不是册封文书,而是一头锦龙卫专属坐骑! 而张坛已经表示,这头坐骑,是专门为易云准备的。 “这坐骑……是我的了!?” 易云看着眼前一头七八米高的巨兽,心中着实震撼了一把,这可是有两三层楼高的超级巨兽啊! 易云没有想到,三个多月前,他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看到一个张宇贤背着一柄剑,骑着一头巨兽在大荒中奔驰。 而三个月后,他竟然也能有这样一头巨兽坐骑! “是,它是你的了,哈哈!”张坛大笑起来,“要是一般的大选考生,就算成为锦龙卫成员,也要过个一两年,才能得到一头属于自己的独角巨犀!” “这独角巨犀,奔跑起来可以行三千里,别看它笨重,可是不管山川峡谷,它都上得去!而且它还有个最大的好处,也是因为这个原因,它才被选为锦龙卫的标准坐骑,你猜猜是什么?” 张坛卖了个关子,易云有了兴趣,“是负重大?耐力好?” 张坛摇头,“都不是!这独角巨犀,负重能力当然超强,耐力也好,一口气奔跑个三四天,跑出一万里路都不成问题!但这不是独角巨犀的最大优点,它最大的有点是吃的少!独角巨犀,如果真的吃起东西来,可以一餐吃掉一棵参天大树,不过没有东西吃的话,它也可以直接收天地元气作为能量,我们行军打仗,补给是很大的问题,一般长这么大个头的坐骑,一顿饭吃的东西得好几辆车来拉,可是独角巨犀可以几年不吃东西,这一点太重要了。” “直接收天地元气?” 易云听得心中一怔,旋即明白过来,是啊,这个世界,有很多天材地宝,还有荒兽凶兽,生下来就能直接收月华,吐纳天地元气,而这一点,人类要靠修炼才能达到。 人类跟荒兽凶兽,各有优势。 一头体型巨大,不需要食物的坐骑,这可是自己行走大荒的一大助力! 易云对这坐骑太意了,他一跃而起,直接骑在了独角巨犀那宽大的背脊上,独角巨犀显然有一些智慧,并没有反抗易云这个新主人。 这坐骑,实在太拉风了! “谢谢千户大人!” 易云兴奋的下了坐骑,行礼说道。 “哈哈,易小兄弟,以后叫我张老哥就行了,这次锦龙卫,要在陶氏部族停留一些时,你也多留在这里几天,好好修炼一番吧。” 听了张坛的话,易云微微犹豫,说道:“是这样的,小子倒是愿意在这里停留一些时,修炼武功,只是小子在连氏部族有一个家姐,因为一些原因,她不得不上山避难,我走之前,倒是留给了家姐足够的食物,只是家姐终究是一个弱女子,在深山中久待,让人很不放心。而且……家姐与我情很好,这些子没有我的消息,怕是心里着急,对我甚是想念……” “而且,我还有一些恩人在连氏部族,他们因为缺少粮食,也过得不太好,我放心不下。” 易云这次出来,没有带姜小柔,心里一直不踏实。 虽然说连氏部族的后山并没有野兽,甚至连兔子都很难找到,可是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张坛大笑道:“看来易小兄弟也是个重情重义的人,既然你这么说,那也好,这些天,正有一些弟兄要来云荒增援,闫将军也命令我们,在附近的部族驻军,现在人手还算空闲,我就派几个兄弟去一趟连氏部族,送你回去,让你跟你姐姐团聚,顺便让他们带上一些上好的食物,送给你的恩人!” “另外,你前往封地总要带一些族人当随从的,这些族人,我们锦龙卫也可以帮你捎上。” 张坛说做就做,一挥手,就让几个下属下去安排了。 易云听得心中一喜,有锦龙卫带来的食物,也能让姐姐,还有那些对自己有恩的人,度过这段最难的子,解了燃眉之急,之后,易云自己都有足够的实力去打猎了。 之前因为连成玉透支连氏部族的粮食和各种资源,连氏部族的族人已经举步维艰,真的有族人不得已要靠吃观音土充饥了。 “谢谢张老哥。”易云也不矫情,既然张坛这么说,他就顺口叫了。 “哈哈。”张坛大笑起来,用力拍了一下易云的肩膀,说道:“易小兄弟,咱们出来从军的,后就是为了建功立业,封侯拜相。你前途光明的很,你若是后真的得了大富贵,你的姐姐都能跟着你受封,甚至可能得个郡主什么的!” “来,老哥给你挑一套衣服!” 易云今天算是册封国士,虽然只是最初步的仪式,但是也得好好打扮一番,总不能穿一身破破烂烂的麻衣去。 易云现在的住处,早已经换了锦龙卫的营地,条件相当的好。 易云舒舒服服的洗了一个热水澡,将之前身上的麻衣光,里里外外,都换了锦龙卫的新衣。 锦龙卫平时庆典礼仪时,要穿专门的礼服,而国士,可穿飞鱼服! 白的飞鱼服,口、袖口都绣了金的飞鱼纹,这可是上好云锦的料子,织造细,绣工完美,绚丽的锦纹就好像是用金线穿成。 易云以前都穿麻衣,就算是连氏部族的族老,也就是穿一身半新不旧的棉布袍子,这已经了不得了,平时他们都不舍得穿,一般举行祭典的时候,才会穿一下。 至于丝绸锦缎,这可是传说中的东西,更何况是来自于中原的上好云锦!别说连氏部族,就算陶氏部族的族老,也本见不到这样的衣服。 衣服是飞鱼服,带是麒麟带,脚下是鹿皮靴! 这些行头,尤其飞鱼服和麒麟带,都是要有贵族身份的人才能穿的,否则的话,就算是顶级的大富商,也没资格穿。 这就是贵族的象征! 光是这一身行头,易云就能看出锦龙卫地位的超然和贵族的高贵,哪怕只是最低级的国士,把这一身衣服拿去卖了,便够普通人花销一辈子了。 衣服穿好,易云又在间挂了一柄雁翅刀。 这也是锦龙卫的标准佩刀,刀鞘是鎏金的,作为国士特有的标志,易云的刀鞘中间还镶嵌了一块椭圆形的玉。 这种雁翅刀,主要用于庆典和礼仪,当然,要是用它杀敌的话,也绝不含糊。 这雁翅刀看起来不过三尺长,两寸宽,可是分量不下百斤,拔刀出鞘,刀口寒光森森,刀刃削铁如泥! 一口刀,又是价值不菲,挂在身上,平几分英气! 易云将这一身都穿戴起来,对着镜子一看,自己也是愣了一下。 他甚至有点不敢相信,镜子里的少年就是自己。 易云从来到这个异世,一直穿着破烂的麻衣,那曾试过云锦的衣服? 人靠衣装马靠鞍,穿了白飞鱼服的易云,英姿发! 因为这几个月来,易云练武身体越来越好,加上紫晶能量对身的改造,此时的易云,皮肤细腻光滑,像是玉石一般,脸上五官线条柔和俊秀,但眉宇间却又蕴含着一股锐气,不失刚之。 虽然易云的身高还没长起来,但是他身材匀称,双腿比例修长,将这飞鱼服的华美完全体现了出来。 这时的易云,当真如一柄出匣的宝剑一般,锋芒四,气势人! 当易云就这么走出浴室更衣室的时候,张坛看到易云,都是眼睛一亮,他的几个下属,也都是愣愣的看着易云,似乎想分辨一下,这到底是易云,还是哪个京城大家族的天之骄子。 “哈哈,你穿这飞鱼服,真是太合适了!要我说,易小兄弟就凭你这长相,再过三五年,那得出落得玉树临风,怕是不知道要祸害多少少女了!” 张坛毫无顾忌的开着玩笑,其实,张坛这个人既不严肃,也不古板,一般的兵油子,常年在男人堆里混,很少有严肃正经的,平时在一起吹牛打,谁不是口无遮拦,荤段子一个接一个? 只是,张坛的口无遮拦,只会在跟他身份地位差不多的人,或者是过命情的兄弟面前才会表现出来,而在一般的下属面前,在普通人面前,他看起来就是铁血无情。 军队里的兵油子,做新兵教官的时候,也往往是如此,他们要维护锦龙卫的威严。 易云腼腆的挠了挠头,他对自己穿上飞鱼服的效果,也是非常意。 “走,给你册封国士!” 张坛说话间,带着易云出门,易云骑上了独角巨犀,这头巨兽,大摇大摆的走在陶氏部族的城市大街上。 今天整个陶氏部族,可是热闹非凡,易云的册封仪式,在陶氏部族的庆典广场举行。 陶氏部族对此可是安排得很上心,因为除了易云册封国士之外,陶氏部族还有胡琊等人,也要在仪式上正式晋级为锦龙卫成员。 当然,易云是今天绝对的主角。 当易云骑着独角巨犀,出现在陶氏部族庆典广场附近的时候,很多人向易云看来。 看到易云身穿云锦飞鱼服,佩雁翅刀的样子,很多陶氏部族族人看的目瞪口呆。 第一百二十五章 册封国士 “骑在巨兽上的那个少年……他……他是那个连氏部族出来的易云?” 陶氏部族的族人们,吃惊得看着易云,之前大选的时候,他们当然见过易云不止一次了。 可是今天见到,他们愣是有些不敢叫准了。 虽然五官轮廓是没错,可是这气质相差也太大了! 骑乘独角巨犀,这原本在大荒民众看来就了不得了,再配上锦绣华美的飞鱼服,这两样加起来的震撼,就像是贫困山村里开进了一辆顶级豪车的觉。 而除此之外,易云英气人,气势卓尔不群,更是将这份震撼,发挥到了极致。 有种人中龙凤的觉! 陶氏部族的族人们,跟连氏部族民众差不多,也都是穿的布麻衣,现在看到丰神如玉的易云,都有些自惭形秽了。 原本一些嫉妒易云的陶氏部族青少年们,这时候也都嫉妒不起来了,因为实在差距太大了。 实力不如人家,天赋不如人家,年龄比人家大,现在连长相、气质都不如人家! 这还有什么可嫉妒的?完全不在一个层次上! 易云骑着巨兽走来,人们纷纷让路,很多人看易云的目光,都多了一份敬畏。 这是对人杰的敬畏。 一个人的气场,很重要。 有气场的人,一眼看过去给人的觉就是不凡! 现在的易云,就是如此。 好多陶氏部族十几岁的少女,看易云已经看得两腮飞红,眼睛中是小星星。 大荒的少女,对这样前途无限,实力强大,又拉风帅气的少年,实在没有任何抵抗力,当真是给易云为奴为婢都心甘情愿了。 事实上,给国士为奴为婢,对她们来说没有任何屈辱,反而是天大的好事。 一些已经年二十的女孩,只恨自己早生了几年,觉自己想跟随易云是没什么希望了,不过也有女孩心思不死,依旧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易云,似乎恨不得要将易云这个小鲜吃到肚里一样。 十里长街,易云骑着巨兽走了一刻钟的时间,这才到了祭典广场。 陶氏部族的这次册封仪式,声势浩大! 为了仪式,陶氏部族专门杀了一头牛、两只羊、三头猪、五条猎犬、十只,这五种家畜,可是有讲究的,它们合起来叫五牲,是祭祖最隆重的仪式。ZgxxH.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