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本来基于白银血脉的遗传需求,每一代传承者都可以留下后代,但是你的白银血脉已经觉醒,生孩子的话,本没有人类女的子能够承受,只有纯种月灵可以,但月灵已经绝种了。从这个角度,你不应该让女怀孕。” 果然……罗兰苦笑:害死美洛达的是我。 “怎么,你想尝试生育?”席恩会意,“不可以,你现在才十五岁左右,不适合。” “啊?”罗兰愕然,他已经三十三岁了啊! 法师教训:“既然你的月灵血统因为白银血脉复苏,又因为和巴哈姆斯的共生契约拥有龙脉,怎么还能按照人类的生理年龄算。从体质上看,你还是月灵幼崽,一只小龙呢,给我安分点!” 罗兰嘴角狂,师祖,可是从心理年龄上,我绝对是个成的男人了! 冤啊,难道他要几百年清心寡?他也算了,这方面真没什么求,最近因为朵琳的事情,也没心情做那事,可是这也太委屈冰宿了。 想到他和冰宿的关系,席恩缓和了语气:“如果你想和冰宿尝试关系,因为神血的力量,一般的避孕方法都不凑效,我教你一些新的神术控制吧。但是要诞下子嗣,还是用魔法或炼金术的方式保险。” 诺因也是,什么娃娃脸,分明就是灵体质长得慢,他和杨那边也要去敲打一番,别像东方学舍的小孩子一样,早早就开始瞎搞了。 就这样,在能者多劳的圣贤者打下,两对情侣开始了素食生活,彼此见面,都是悲从中来。 ****** 虹之都—— 这座东城伊维尔伦打造的浮空城比起传统的浮空城,更为先进,相当于地球人工智能的中枢水晶和幻术模板可以让法师自学,快速调阅从云中塔、水之等渠道复制的书籍。 和艾斯嘉大陆的其他地方一样,季的虹之都也一片鸟语花香,有不停变换花样的巨型泉,运用了空间魔法的绿林,繁盛的花草如同真实存在一样,无从分辨飞翔其间的蜂、蝴蝶、小鸟是真实还是魔法塑造,远处有一道与彩虹相伴,螺旋向上,消失在云层之间的半透明通天梯。 这天,一位身穿褐魔法袍的女孩和另一个淡绿长袍的金发女孩在花间漫步,手牵手十分亲密友。 “那里增设了更高一层,有新的试炼场和图书馆,放了我们的成果哦。” 褐袍子的少女指点,她有一张文静的瓜子脸,金褐的及肩秀发梳得整整齐齐,比同行的伙伴更小,年仅十岁。 虹之都的智能教学方式,年幼的法师和学徒收更快,远超成年的法师。 风元素使莎莉耶主持设计了中枢水晶新的储存格式;北城十六公主,地元素使奥黛则发明了让文字真显形为图像的魔法沙盘。 对这两个女孩,浮空城的法师都有“后生可畏”的想。 莎莉耶伤心又愤懑:“最近因为一个好朋友犯傻,被关到牢里,觉这帮男人真是没用啊,明明有更明智的选择,却被情冲昏头脑。” 奥黛深有同:“父王也是,很聪明的人,可是碰到女人就变傻。还不如王姐,王姐真是厉害,大姐夫都敬重她。过去我认为大姐夫是我看过最英明神武的男人,仅次于魔法之王席恩前辈,可是这次也被大姐姐比下去了。觉他是被甩,然后被兰冰宿小姐拾起来呢。” “这些笨男人没有女人还真不行。” “可是柳轩风小姐说了,为什么女人一定要为男人活着呢?她说男人是调剂,有了人生增,没了人生也不会完蛋。虽然不是很懂,但我觉得她说的很对。” “当然不是为他们活了,不过这些傻大个,有时候也可的。”莎莉耶想起肖恩,席恩,诺因这些充魅力和缺点的异,由衷地道,“世界没了他们的话,觉也会很寂寞。和同相处多了,我发觉还是男人单纯可得多。” 奥黛认真赞同:“嗯,至少男非常勤恳,有他们代劳,女们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做自己喜的事哦,比如学魔法,思考数学,设计更新颖的发明。” “那么就让聪明的我们引导他们变得更聪明,让这个世界更美好吧。” 两位未成年女士发表着恐怖的见解,天真无地说着危险的台词。然而,不幸或者说幸运的是,她们都拥有卓越的智慧,和魔法上惊世的天赋。 “那就说定了,莎莉耶,魔法深造后,一起学习经国济世。” “好啊,奥黛。” 定下约定的两位天才元素使和年幼法师都不知道,继新魔导历第一任国王诺因·史列兰·德修普,成为寒冰王座主人的第二任国王罗兰·福斯,她们俩颖而出,成为了辅佐彼此的双王,统御艾斯嘉世界足足一百三十多年,治理了开平盛世的魔法女王。 ******* 后记: 这两章主要写文明之花盛开后,新时代的一些女。 奥黛是原版北城城主,在米利亚坦被暗杀后继位,是罗兰扶植的傀儡君主。 朵琳就不用说了,原版那悲剧的结局,读者都记得她,也是原版罗兰最大的黑点,人渣行为的映照。 而这些过去或不幸或悲惨的女,在新版必要的修正后,都走上了不同的人生道路,有了属于自己的光芒。南城城主蕾雪夫妇没有惨死西城的侵略,希莉丝也免于野心五马分尸的惨烈下场。 当然也有在新版中出短板,故步自封的悲剧角,比如伊莉娜,帕西斯和菲莉西亚。伊莉娜原版就是为了保护贺加斯和魔王敌对到底,但是可悲的是,原版和新版降下预言的并非双子神,其实席恩对她心心念念的神并无敌意,贺加斯也不把她当回事。原版最后伊莉娜是看到贺加斯回归神位的时候本对她不屑一顾,才醒悟过来,不知道新版如何。 摸摸可怜的小罗兰,正如席恩所说,他体质上才十五岁,所以美洛达和朵琳简直是摧残未成年人啊。 和席恩的情况一样,不是给罗兰洗白,只是不需要采取那种手段,原版罗兰的智商算是崩了,有效果更好后遗症更小的方法何须如此,男人戴绿帽子毕竟难看,何况是公众人物。 新版的黎姬没有太强的野心,和席恩陛下一样,后来肯定是隐居或离开的,所以不会如原版成为艾斯嘉的皇帝。诺因是个心野的,和杨一起当了旅法师,罗兰具体不说(其实文里也有暗示),昭霆和耶拉姆格方面也不适合留在权力中枢,所以男的王者们后继有人,而且前文有说,女法师比男法师更具有优势。 话说罗兰和朵琳的婚姻失败是综合因素导致的,都有错,但都不算错,身份上,格上,他们都有差距和误解,还都是内敛型。冰宿就积极主动多了,也就她这样情上炽热狂野又执着坚定的类型能拿下罗兰这种其实很的男人了。很有趣,冰宿和她的先祖席恩喜的是同一类型,擅长演技又野心。 第七百六十八章 凡世的幸福 时光飞逝,转眼魔导国大半年过去。 这段时间,杨将叔叔杨唯送回了地球,避免他翘班太久失去教师的职务。魔法颇有小成的红袍少女对亲人做了完善的防御,嘱咐他随身携带魔道具,防止亲生父亲可能对复制体的杨唯下手。 在地球期间,杨用三个月时间提前高考、跳级上完大学课程,同样做到的还有昭霆。 而冰宿则是和收养她的舅舅表哥团聚,取得了他们的谅解后,借了医学书等专业书籍回到艾斯嘉,继续研读课程。 借助召唤法阵留下的渠道,杨经过导师月的同意和帮助,建造了安全的短效空间门,能够短暂出入地球。也是通过这个方法,其他真正属于圣贤者的后代,四位救世主,都完成了学业,定定心心在异世界长住了下来。 轩风也改变了想法,因为她购买了魔药,送给地球的外公外婆,改善他们的健康,还有不少财物。从小她的父母离异,母亲受不了情殇,跳楼自尽,抛下父母的养育之恩。这也是她在五个地球少女中,唯一心心念念要回去,哪怕要斩断异世界的情缘的原因,她必须奉养外祖父母到天年,而不是像母亲懦弱地逃避。不过她找到了更好的方法,艾斯嘉的魔法资源,不汲取实在太可惜了。她现在一心一意钻研魔法,想要赚取更多的钱财,因为她身无长物,买魔药的钱还是从好友杨那里借来。一旦她下苦功成为强大的魔法师,那么将来,为祖父母送去更多延年益寿的药品,为他们创造更优越的生活环境,甚至将来把他们接来这个空气环境更好的世界,也不是梦想。 一直碰软钉子的财务部长吉西安,因此看到一线曙光,更卖力地追求心上人。 可惜,表面风婉转情场得意的南城救世主,依然没有改变骨子里的想法。 “轩风,你真的打算不婚主义了吗?” 这天,在明亮的学习室,杨询问同班好友。 身穿白袍的少女一头乌亮的秀发戴着蝴蝶形状的翠玉发夹,衬得姿更加明媚迤逦,柳叶弯眉杏核眼,白玉面颊点朱,她本就生得一如古典仕女的婉约和俏皮,也难怪男人们前仆后继。杨心下暗赞。 轩风手捧脸颊,幽幽叹了口气:“实话实说,如果能娶到地狱之主,洒家这辈子就值了。” 杨骇然变,昭霆也吓得连连拍打桌子:“醒醒!那是你祖先!” “又没血缘关系。”轩风唾弃,她们这些救世主,唯一有席恩或者说肖恩血统的就是这个天资纵横的元素使了。 “就算有你也不在乎吧!”杨眯起眼,一针见血地道。轩风不否认,她的男女道德底线确实低。 “没办法,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得到最好的男人,而除了他,还有更高的标准吗?唉,真不知道是只存在于白梦,还是现实有却得不到哪个更让人伤。” 杨听得嘴角直:“好吧,至少你的祖先泡到他,虽然是四分之一或者不知道多少分之一,算值了吗?”看轩风的美,席恩当年还真不亏。虽然如果不是落难地球,那些先祖还真的无缘和地狱之主发生水姻缘。 轩风高兴起来:“嗯,算是吧。” 因为这次从地球搬来不少东西,下午在图书馆,杨展开宣纸,兴致地旁观轩风信手挥墨,这个朋友写得一手娟秀清芬的楷体和潇洒自在的行书。 因为出生书香门第,母亲又是文艺少女,轩风从小练习笔字,写得一手湛的书法,国画也颇有造诣,杨跟着她学过,这会儿,也练起笔来,因为这和冥想一样,有镇定心神的作用。 “席恩?”帮她们研墨的昭霆瞄见常来借书的祖先。 抱着书经过的黑袍法师驻足: “写笔字?” “咦,席恩,你知道?”杨一惊后,反应过来:废话!席恩在地球待了二十年,在欧洲就住了十六年,先掉落的地点是明朝时的中国。 不过她本来以为这位大佬实用派的格,不会关注这类文艺类的修养。 席恩却很有兴致,星辰般的银眸也亮了一下。 虽然那时意外落到一个低魔世界,丧失大半施法能力,还有个神经病魔族在后面追,但是他不能忍受自己成为文盲,还是短期内学会了各种地球文字。 最初教他中文和书法的……法师瞥了眼黑眸直冒小星星的后代,轩风长得和她的祖先柳如眉有些相像,气质也非常相似,只是眼角少了一颗泪痣。 他在地球娶的第二个子有这样一颗痣,据她说是「哭」的位置,她的名字也是出自一首词。那是个言笑的青楼女子,虽有这样一颗痣,却从不哭泣,只有在他娶她的那一晚,眼眸里隐隐有泪光的影子。 她的能歌善舞,才情美貌,风婉转在他身上毫无用武之地,但是她细心体贴的陪伴,常让他觉舒心。 为他泡茶,研墨,一笔一划地,教他学写笔字。 时至今,那些记忆突然分外鲜活地浮现出来,席恩至今记得,她握着他的左手书写的触,执笔的力量,柔软中富有芳草般的生机,还有她对他说的话:“曼卿之笔,颜筋柳骨”,“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看她写字和作画,真的有泼墨造物,笔下生花的神奇功力。 “那!你写给我们看看好不好?”昭霆蹦跳起来。 席恩有点赧然:“我写得不好。”杨知道他不是谦虚,黑袍的为人有一说一,温言道:“书法要靠长时间勤学苦练,长久不温习,肯定生疏了,不如试试?”席恩停顿了一会儿,走了上来。 他毫无高人的自觉,就算会当众写出一笔臭字,听杨说得在理,自己也想巩固一门过去所学的技艺,就毫无顾忌地拿起笔。 一看他的手势,轩风和杨就知道他是练过的,还是行家教授,连下意识挽袖的动作,都犹如行云水,笔有神,身姿笔,目光专注。 跟在圣贤者身后的法师和元素使都和昭霆一样,伸长了脖子观看。 因为受到当年召唤法阵沟通两个世界,法则紊的影响,魔导国历来使用的就是中文的繁体,所以众人看得懂。 小楷。 初学者的常用字,杨不意外,尽管席恩的字只能算工整,但是想到他的练字时间,还是非常了不起了。 而且,看字迹,风骨铮然,虽然有模仿的秀丽却构架严谨,任何一笔都不落败象,运墨的浓度气象万千,即使生涩,还是显出了执笔人的本质。 这就是书法,这就是中华文化,杨赞叹,对故乡升起怀家国情豪。 无论出生如何,她就是地球人,就是炎黄子孙。 奇妙的,欠缺审美的地狱之主也能受出这种字体的形体美和特别的风骨,大概是当年结发子的教导,一个字一个字充耐心和形象的叙说,和她那下笔如有神,出口成章的风采。 本领没丢失,又想到学好了可以回头教喜艺术的养子,席恩心中愉快,轻轻搁下笔。 写的是人名啊。轩风利眼看破,在心底给祖先点赞,哪怕席恩这种不解风情,在情上极为迟钝和笨拙的男人,一样也被那位女郎攻克了一点,这段经历和这个人,都在他心中占有一席之地,这就是她们中华文化的魅力,也是她家祖先的魅力。 嗯,还真是值了。轩风磨着地狱之主又写了一幅字,再送给他自己的书画,看到他珍重地收下,开心地收起了有自己名字的宣纸。 这是一个风和丽的好天气,太和暖、微风送,窗外的泉水波如纹,天空云朵的倒影明丽,令人心旷神怡,怀舒。 因为这个小曲,中城卡萨兰带起了书法热,也因为五位救世主少女的影响,地球文化也在另一个世界,润物无声地传扬开来。 回到始源之海,魔法之王继续养女儿和学习研究的生活,不过从书法获得灵,他在幻想海重新塑造了神秘这个神职。这也是他从神印想到的,众神的前额都有神印,既是花纹也是象的符号,就像神力和神格的具象化。用类似的方式,他可以让宇宙的一切本质显形,化为实质的存在。 席恩若有所思地凝视手中繁复瑰丽的银符文,重塑奥古诺的神职成功,印证了他的推想是正确的。zGXXh.OR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