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之和了然地:“所以你给你朋友当了模特。” 乔麦嗯了声:“那个时候她刚好在练习画人体,本来找了专业的模特,结果那人临时有事不来了,我就当帮她个忙。” 陆之和若有所思地望了她一眼:“你的情绪表达拿捏得很到位,不比专业模特差,尤其眼睛里的泪,将落却没落下来,恰如其分。” 面对夸赞,乔麦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我其实不懂什么情绪表达,只是画画的人是我闺,在她面前我比较放得开,在外人面前我是不好意思哭的,也不可能全luo给人画。” 陆之和点点头,没再追问她为什么哭,适可而止地收住话题。 那些会让她难过的事,她大约是不愿意讲给他听,所以才含糊带过,毕竟他们什么关系也不是。 短暂的沉默后,乔麦开口:“对不起啊,今天打球害你输给王总,得你要请客。” 陆之和浅笑:“这有什么。” 乔麦忍了又忍,还是没住好奇:“其实,我也有个问题想问你。” “问。” “刚才吃火锅的时候,你一点辣都没吃。既然你不吃辣,怎么会知道这么偏僻的小巷有这么好吃的牛油火锅?” 陆之和脚步微顿,意外于她的观察力和逻辑能力。 他侧头望向她:“因为你喜,特意找朋友打听的。” 乔麦对上他直白的视线,一瞬间,有种无处安放的慌张。她大约猜到了原因,只是没想到他这么快就承认了。 陆之和眼里有了笑意:“是你想要的答案吗?” “……” 乔麦脸一下热起来,有种在他面前无所遁形之,她这点儿小心思都被他看出来了。 陆之和见她视线闪烁,有些紧张的样子,觉得十分有趣。 他下意识抬起手,轻轻碰了碰她细白的耳垂,月下,那里透出樱桃一样的颜:“都红了。” 意外亲昵的举动,让乔麦脑子嗡的一声,炸了,她本能地捂住耳朵,心脏砰砰跳,嘴硬:“才没有!” 陆之和笑着拿开手,没再逗她。 等她稍微冷静下来,他才语带调笑地:“星期六晚上都不急着回家,没有男朋友对吧?” 乔麦被他看穿,下意识地抬头反击,像只张牙舞爪的小猫:“星期六晚上你也不急着回家,没有女朋友对吧?” 话音甫落,两人相视一笑,对彼此那点儿小试探都了然于。 再走了一阵,陆之和止住脚步,抬腕看了看表:“太晚了,今天就到这儿,我送你回去。” 乔麦点头,这一次她没有客气。 两人转身往回走。很快,态金属蓝的保时捷开出小巷,汇入城市干道,驶向城郊。 乔麦坐在副驾,望着窗外不断后移的风景,有种浮在云端的飘然之,双脚踩不到地,是悬空的不安,又隐隐有些刺。 她原以为自己是惧怕不安的动物,没想到血里竟也在渴望着危险。 车厢内,音响传出悠扬的音乐,慵懒而富有磁的女声,在低低浅浅唱,有种人心弦的。 路上,他们偶尔说话,大多时候沉默,却也不觉尴尬。 车子行驶到乔麦租住的小区,她解开安全带,跟陆之和告别。临下车前,手腕忽然被拽住,不轻不重的力道,带着男偏高的体温。 她心跳漏了一拍,回头,不解地望着他。 月下,陆之和淡淡弯起角,眸黑得发亮:“下周六晚上我有空,陪我吃饭。” 乔麦被他那双眼睛蛊惑,听见自己的声音在空气中绽放:“好。” 第10章 见x起意。 回到租屋,已经快晚上十点,乔麦刚推开大门,就听见嘈杂的电视声。 室友郑丽华和男朋友在客厅看搞笑综艺,两人边啃鸭脖边笑得前仰后合,光脚搭在茶几上,碎骨扔得到处都是。 乔麦进门后看了他们一眼,视线扫过茶几上光着的大脚丫子,默默在心里叹气。 她想说那茶几是公用的,怎么可以光脚搭上面,但她知道郑丽华不是会讲道理的人,到时候又要说法律没有止不能光脚放茶几。 和她沟通简直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 所以乔麦没开口,径直回了自己房间。 把门反锁之后,她才放下运动包,往柔软的小上一躺。之前发生的事,走马灯似的在眼前闪过,有点不真实的觉。 陆之和对她,好像跟对别人不太一样。他愿意教她打球,喝她递过去的水,连吃饭都顾及她的口味,甚至私约她出去。 不仅如此,他还给了她联系方式。 乔麦拿出手机,从联系人列表里翻到他的号码。单独一个陆字,就那么静静地躺在她手机里,只要按下去,就能联系到他。 她会不会,是这个世界上为数不多的,拥有可以直接联系到他的号码的人?不必通过他助理孙同,不必通过秘书,就能直接和他对话。 乔麦望着那串号码出神。她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竟然一时脑,答应和他私下出去。 一直以来,她的人生都循规蹈矩,几乎没做过什么出格的事儿。 读中学时,家里管得严,尽管有小男生给她递情书,但在她妈雷达一样扫的眼皮子底下,那点儿早恋的小火苗被掐得一干二净。 后来离开家乡,远赴北城念书。因为长得还不错,又是大一新生,围着她打转的学长不少。 陈陌便是其中一个。他追了她整整一年,才终于打动她。这是乔麦的初恋。两人分手后,她就单身到现在,没和任何一个男人暧昧过。 直到遇见陆之和。 他像是她人生中随机开出的盲盒,意外地到个限量款。 像他那样的天之骄子和她这样的普通人,本该是两条永不相的平行线,却偏偏差错地相遇。 乔麦抱着手机,在上翻了个身,整个人蜷缩起来。他为什么要单独约她出去,喜她? 理智很快否定了这点。她早已不是十三四岁,还相信一见钟情的年纪。 况且像陆之和那样年近三十,有阅历的人,什么样的女人没见过,又怎么会像头小子那样对她一见倾心。 乔麦从不认为自己是个特殊的存在。陆之和跟她才见了几次面,互相连对方是什么样的人都不清楚,肯定谈不上喜。 顶多算是兴趣吧,因为那幅画。也许比起她这个人,他更兴趣的是她的身体。 在上躺了很久,乔麦才翻身起来,拿了换洗衣物去洗澡。这一洗一吹就是将近一个小时。 洗完从卫生间出来,已经快到十二点了,客厅电视还在播放综艺,郑丽华在台打电话,沙发上只剩她男朋友。 乔麦不小心和那人对上视线,发现他正直勾勾地盯着自己,眼神说不出的怪异。 她心头顿时一紧,赶紧抱着衣服跑回房间,把门反锁。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总觉那人每次见到她眼神都怪怪的,看得她心头发。 乔麦暗自下了决心,等剩下的大半年租期过去,她一定要另外租一个房子。哪怕多花点钱,条件差点都ok,只要是个一居室,她再也不想跟人合租了。 - 周,乔麦坐到电脑前,打开文档写小说。工作以后,每个周末她大部分时间都花在写作上,很少有社生活。 乔麦是从大学时开始写的言情小说。以前家里管得太严,她从来没看过言情,后来到北城读书,父母鞭长莫及,她便如缰野马。 看了n本言情之后,口味变得刁钻,很难再找到喜的类型,所以开始自己动笔写。哪知道写和看是两回事,她大概是没有天分,写了几年都不温不火。 不过乔麦没打算放弃,只要还有一个读者愿意看她写的东西,她就会继续写下去。 不知不觉间,已经快到五点,手机进了条微信,乔麦拿起来一看,是莫淇淇发来的:[麦麦你在家吧?我把程森带过来,你给掌掌眼。] 程森是莫淇淇新的男朋友。和乔麦不同,莫淇淇从小就格叛逆,初中开始谈恋,到了大学就更加猖狂,至少半年就会换一任男友,每任男友她都会带来给乔麦看看。 乔麦其实有些羡慕莫淇淇这样洒的格:[在家,你们过来吧。] 莫淇淇:[我们到你小区门口来接你。] 乔麦:[好。] 不久后,一辆奔驰大g停到她小区门口,莫淇淇在副驾驶朝她挥手:“麦麦,这儿!” 乔麦小跑几步过去,拉开后座车门上车。 莫淇淇简单替他们介绍了下彼此,乔麦朝驾驶位的程森投去打量的视线。 他年纪可能比她们大个两三岁,模样很清,右侧耳朵有个亮晶晶的,扣在耳骨上的饰品。 莫淇淇大学以后的每一任男友,样子都长得不错,家境也好。莫淇淇自己家也不差,父母都是医生,才有钱供她念美院。 打过招呼之后,三人朝餐馆出发。 路上一阵闲聊,乔麦得知程森以前也是美院的学生,和莫淇淇一个学校,家里是做生意的,现在开了家美术馆。 她和程森初次见面,话不多,好在对方格外向,莫淇淇也是话痨,一路没有冷过场。 到达餐馆,点完菜,莫淇淇想起什么,问她:“对了麦麦,你后来有再碰到那个陆之和吗?” 乔麦点头:“有,他说过段时间把画还我。” “过段时间?” 莫淇淇忿忿地:“这人怎么这么磨叽。他要是拖着不还,我们就去华宇找他,就不信把事情闹大,他还敢不还你。” 乔麦连忙摆手:“不用那么夸张啦,他答应我会还的。” 原本一直旁听的程森此时开口:“你们刚才说的是华宇地产那个陆之和?” 莫淇淇意外地:“你认识?” 乔麦也好奇地看向程森,只见他微微耸了耸肩:“我单方面认识他,他不认识我。” 莫淇淇:“什么意思?” 程森解释:“北城但凡做生意的,都知道他们秦家,但不是每个人都能打进他们那个圈子。” 乔麦手指微微蜷缩起来,忍不住问道:“那他为什么不姓秦?” “他妈妈姓秦,是秦家老爷子的二女儿,后来和陆家联姻,生下了陆之和。” 乔麦恍然。不清楚事情原委之前,她还猜测过陆之和是秦家的私生子,因为种种原因,没能继承家族姓氏…… “你怎么会认识他?” 程森看向乔麦。 “机缘巧合,一开始是偶然遇见,后来他到我们公司谈业务,我们老板跟他有应酬,就这么认识了。”ZgxxH.OrG |